关键词:
电力交易、新能源
储能中国网获悉,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指出,有电力用户投诉反映当前零售市场交易(即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交易)存在6大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现象。 一是部分售电公司利用信息差,向用户传递错误的市场政策和行情信息,甚至采用欺骗话术诱导用户签订畸高价格合同,涉嫌价格欺诈。例如故意将“零售交易电价(即上网电价)”说成“到户电价”,以降低电费名义诱导用户高价签约。零售价格高出批发价格0.05元/度以上的售电公司有51家。 二是部分售电公司涉嫌通过伪造假公章、假合同的方式签约用户,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电力交易。 三是部分售电公司违规要求用户将交易平台账号密码交由保管并代为操作,将电子签章授权给售电公司人员,存在售电公司未经用户同意自行操作抬高合同价格的违规行为。 四是部分“居间商”与售电公司达成协议,在售电公司给出基本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向用户抬高价格,从中赚取差价牟利,并与售电公司进行分成。 五是部分用电企业负责电力采购人员与售电公司签订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高价合同。 六是部分物业公司、地产公司故意从售电公司以超高价格(部分高于0.4元/度)购电,将购电成本转嫁于其转供的租赁商户,从中套利。 对用户所投诉现象,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予以强烈谴责:以上行为严重违背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初衷,严重扰乱市场交易秩序,影响电力市场批发价格向零售用户有效传导,政府相关部门高度关注。 原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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