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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负荷快速响应征求意见:鼓励用户侧储能等以直接控制方式参与快速响应,直控型申报上限15元/KWh

2026-04-10 20:20:09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4月8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稿表示,鼓励用户侧储能、非工空调、电动汽车充电桩、智能微电网等优质负荷资源,通过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以直接控制方式参与快速响应,实现与电网的智能互动。支持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整合分散的用户侧资源,以聚合体形式统一接入、统一响应,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专业运营水平。鼓励大型工业用户,根据自身负荷特性与调节能力,以直接控制方式或自主响应方式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形成可监测、可验证、可控制的快速响应能力。

  征求稿指出,开展快速响应负荷市场化错峰,对快速响应负荷资源给予激励,具体由拥有快速响应负荷资源的主体自主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容量优先”方式形成,考虑直控型与自控型部署成本不同,执行差异化的申报上限。

  参与2026年首次申报时,直控型申报上限暂定为15元/千瓦时,自控型申报上限暂定为10元/千瓦时;

  后续将结合调控需求、系统建设进展、用户响应程度等因素,持续优化申报上限。相关资金需求优先从全省尖峰电价增收资金中列支。参与并中标的负荷快速响应资源,在同一时段内不得重复参与需求响应。鼓励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负荷资源主体,积极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更多经济收益。

  另外,《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表示,直控型资源是指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直接调控的负荷资源,包括智能微电网、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具备智慧调节能力的非工楼宇空调以及具备直控能力的聚合资源(含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

  拥有空调、储能、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基站、蓄冰制冷装置、微电网等其他具备可调节负荷的用户可通过独立户号、虚拟电厂运营商或负荷聚合商参与快速响应负荷市场化错峰。鼓励用户对不同品类负荷资源安装监控终端,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具备单一品类资源独立参与快速响应负荷市场化错峰能力。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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