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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放电量奖励0.3元/kWh,最高300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布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06-07 18:33:58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6月6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指出,鼓励区内储能项目投资、建设主体针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中心、5G 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布局储能系统,对装机容量 1 兆瓦及以上的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 0.3 元/千瓦时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 年,资助总额最高 300 万元。

  对推动重点储能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对成功攻克项目按项目总投入的 30%给予最高1000 万元补助。发榜企业是我区储能重点发展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聚焦储能领域提出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发榜企业需具备项目攻关所需的自筹资金、研发配套设施等基础支持条件。项目研发成功后,保证成果能在本区落地转化应用。

  关于征求《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支撑,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hpfgj@gdd.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317室;邮编:510000。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本人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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