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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监办发布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补充通知

2023-06-20 17:43:44 来源:浙江能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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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6月19日,浙江能监办发布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补充通知。文件明确若上一日同时段现货均价高于1000元/兆瓦时、则当日削峰调峰价格上限为1000元/兆瓦时,否则削峰上限为650元/兆瓦时。此外,文件提出对电网侧储能参与削峰调峰给予补偿。

  浙江电网侧储能可参与削峰调峰一举调节功率、提供时间、充放电价格等,补偿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政策规定,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高载能企业、负荷侧调节资源、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具备计量条件,且符合准入资格的新型市场主体均可作为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

  据了解,2023年2月1日起,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转入常态化运行,而且是结算运行。此次《关于浙江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常态化运行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削峰调峰启动条件和限价、结算规则等。

  进行入市注册时确保调节能力的真实性:

  三方独立主体调节能力必须大于等于5兆瓦。

  1.“旋转备用”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参与主体应确保具备至少1小时的备用持续响应、容量5兆瓦以上调节能力。

  2.“削峰调峰”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参与主体应确保具备时长1小时以上、容量5兆瓦以上负荷削减能力。

  3.“填谷调峰”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参与主体应确保具备时长1小时以上、容量5兆瓦以上负荷调增能力。

  削峰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启动将满足以下四种情形之一:

  1.调度机构预测D日(运行日)天然气发电用气大于12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天然气供应紧张,电力处于紧平衡状态,预计备用难以满足系统需求的;

  2.D-1日省间现货对应的削峰需求时段平均价格高于650元/兆瓦时;

  3.电力供需紧张需要启动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措施;

  4.调控中心认为确需启动削峰调峰交易的其他情形,并报经浙江能源监管办同意。

  削峰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会出现限价的情况:

  1.D日(运行日)削峰需求时段对应的上一日相同时段省间现货浙江中标的平均价格高于(含)1000元/兆瓦时,D日削峰调峰价格上限为1000元/兆瓦时。

  2.D日(运行日)削峰需求时段对应的上一日相同时段省间现货浙江中标的平均价格低于1000元/兆瓦时或浙江未在省间现货中标,削峰调峰价格上限为650元/兆瓦时。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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