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储能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规范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0-08 17:54:17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绿证

  储能中国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表示:

  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

  二、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撑。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源【2023】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入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有关电力交易机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

  二、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撑。

  三、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项目业主),应积极配合做好绿证核发相关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档立卡、账户注册、电量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通知》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推动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不断提升。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7日

  (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9月12日印发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宣传合作 | 人才招聘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 储能中国网 www.cnnes.cc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734号